采购未付款,已收到增值税发票
针对您提出的如果采购方一直未付款,是否会影响增值税发票效力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增值税发票的开具是基于交易的真实发生,并不直接依赖于款项的支付。因此,即使采购方一直未付款,已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仍然有效,但您需注意及时跟进款项,避免长期挂账带来的财务风险。同时,根据会计分录的处理原则,您应将此笔交易计入应付账款,确保财务记录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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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若采购方提出退货,处理已开具的增值税发票需分情况:1、如发票已认证,需由采购方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您据此开具红字发票冲销原发票;2、如发票未认证,您可直接收回发票并作废,重新开具正确的发票。处理过程中,务必确保所有操作符合税法规定,避免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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