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律师

当前位置: 首页 > 丽水市律师

分手引发对方自杀,是否有罪?

时间:2025-02-22   分类:丽水市律师
法律分析:自杀案件的处理是:1.相约自杀,对其中自杀未逞的,一般不能认为是故意杀人罪;但是,如果行为人受托而将对方杀死,继而自杀未逞的,应构成故意杀人罪,量刑时可考虑从轻处罚;2.逼迫或诱骗他人自杀,查明行为人是否确实有刻意追求自杀者死亡的故意,并且其行为在特定环境下是否足以导致他人实施自杀的行为,如果有则构成故意杀人罪。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依据民法通则规定,若你明知其正在自杀而不阻止的,你需要承担一定责任

吴律师手机: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 吴律师微信号:51764(谐音 我要请律师)

律师电话 15555555523 律师微信 VX:51764

拱墅区看守所地址 西湖区看守所地址 宁海县看守所地址 温州市看守所地址 上虞区看守所地址 永康市看守所地址 武义县看守所地址 浦江县看守所地址 嘉兴市看守所地址 海宁市看守所地址 桐乡市看守所地址 定海区看守所地址 青田县看守所地址 浦东新区看守所地址 上海市看守所地址 杭州市看守所电话 上城区看守所电话 拱墅区看守所电话 西湖区看守所电话 海宁市看守所电话 景宁看守所电话 松江区看守所电话 奉贤区看守所电话 杭州上城区律师 杭州钱塘区律师 宁波奉化区律师 象山县律师 平湖市律师 歙县律师 丹江市律师